我的现金贷变化:借呗、有钱花降息,滴滴仍超15.4%
蚂蚁集团、京东数科招股书都披露了同一个风险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规定》")对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的调整为4倍一年期LPR。
不只是两家巨头,4倍LPR的利率上限对几乎所有金融机构、金融科技公司都提出了新的挑战。
降不降息?
4倍一年期LPR是一个浮动的利率上限,当前为15.4%,日利率约为万分之四点二二。理论上讲,民间借贷超过这一上限即可称为高利贷。
滴滴金融的滴水贷给笔者的借款日利率依然保持《规定》发布之前的万分之五;此外招行信用卡的取现利率也依然保持日利率万分之五。
滴滴金融App显示,为笔者服务的放款机构为四川新网银行,如果滴滴金融只提供三方服务,而不参与放贷、不承担风险,那受监管的主体更应该是新网银行,这或许也是滴滴金融未降息的原因之一。
虽然《规定》明确:"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但在法院实操中,往往将民间借贷利率上限作为金融机构利率上限判决,故而很多金融科技公司甚至包括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也会受到一定影响。(详见:《借呗、微粒贷吃着火锅唱着歌:卧槽!日利率万五成高利贷了?》)
和滴滴金融不同的是,模式与滴水贷同为助贷(或联合贷)的借呗和百度有钱花已经将利率下调:借呗日利率从万分之三下降至万分之二,降幅33.3%;百度有钱花从万分之六点五下降至万分之二点五,降幅61.5%。
不过,二者的降息都不是永久性降息,而是以活动的名义进行,具备很大的灵活性。笔者认为,这种操作除了正常的营销原因外,或许也有些观望的意味。
它们在观望什么?
虽然法院实操中会以民间借贷利率上限作为金融机构利率上限,但这影响的只是金融机构贷后环节。
如果金融监管部门没有明确"金融机构必须将利率降至4倍LPR之下",那么《规定》对于金融机构的正常业务开展影响有限。
目前,在利率上将民间借贷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禁止发放或撮合违反法律有关
《通知》具备极强的普适性,但是这个政策本身是针对2017年的小额现金贷(后称"714高炮")对于助贷机构和金融机构会有约束,但放到今天是否还合时宜?有待明确。
此外,15.4%是APR还是IRR也存在争议,这或许也是借呗、百度有钱花观望的原因之一。
争议聚焦于:如果是APR15.4%,换算为IRR约为27%,与过去两线三区时代相差不大。
对此,笔者过往的观点比价偏向于IRR,但这毕竟只是一家之言。(详见:《15.4%,是APR还是IRR?看看5年前的旧规,别再抱幻想!》
笔者曾就新规下之下,金融机构对借款人逾期的惩戒问题与一位资深消费金融从业人士展开讨论:
笔者认为:15.4%的利率上限之下,要对逾期者惩戒,金融机构必然会大幅降息,为逾期费用预留出空间。
该人士并不完全认同,他表示:金融机构逾期的资产只占很小一部分,面临逾期时,金融机构选择"全面降息,为少量逾期者的逾期费预留空间",还是"不降息,只对逾期借款人收取常规利息,而不收取逾期费"?答案一定是:不降息。
我想到了趣店罗敏的那句话:"不还钱就算了,当作福利送你",这可能不是一句戏言,而是当时环境下的事实。
或许这也是为什么滴滴金融和招行信用卡依然选择日利率万分之五的原因之一。
只是,这种选择将大大减弱甚至消灭对逾期者的惩戒,这会不会演变成鼓励逾期的现象?不知道为什么,笔者想到了这段时间被痛批的饿了么的"多等五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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