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式教学法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的运用分析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大学课程体系中较为重要的课程之一,主要培养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意识,为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打下思想基础。在这一课程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本着课程改革的原则,加快教学方法的创新,以多元化的教学手段帮助学生形成思想道德修养以及深厚的法律素养。近年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也引起了相关教研工作者的重视,间接加大了课程教师的教学压力,传统的教学方法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所以要在大量实践探究中总结经验,对教学理念进行更新、对教学方法予以拓展、对教学内容加以延伸,使教学模式更加利于学生的成长与发展,实现教育的终极目标。
文章主要针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过程中参与式教学法的实践与应用的相关内容作出探究,首先探究了参与式教学法在这一课程中的应用优势,后又具体分析了应用思路,希望能为有关的教学工作者带来借鉴,意识到参与式教学法的应用优势,进而发挥其实践价值。
一、参与式教学法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的应用优势
参与式教学法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的应用优势较为显著,该教学法的实践与应用要求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发挥教师的引导作用,在双主体相互促进与相互协调的基础上彰显两个主体的最大效用,达到预期教学目标。参与式教学法从现代教学理念着手,调动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突出了学生的主体地位,使学生积极参与课程,逐步形成自主学习的意识,进而强化创新力与创造力,真正做到了师生的有机协作。与传统教学模式相比,这一教学手段的功能优势较为突出,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第一,双主体的作用显著。参与式教学法强调教师与学生的平等地位,并且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引导学生全面参与教学活动,构筑相对自由、轻松愉悦的课堂气氛,学生在整个过程中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参与,逐步意识到本课程的趣味性,逐步形成自主学习意识,学会合作探究思考,在良好的课堂氛围中高效学习、稳步成长,从而将所学的理论知识转化为法治观念、道德修养等,实现德育修养的内化,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打好基础。
第二,教学方式向多元化方向转变。参与式教学法的应用突破了传统教学模式的局限,不再陷入灌输式教学框架,而是重视师生和谐关系的构建,通过激励学生参与课堂教学活动达到良性互动、密切交流的目的。整个教学过程一改传统教学模式单一的特征,根据学生的学习需求和发展需要采用多元化的教学手段,如启发式、情景式、渗透式等教学手段,强化学生的情感认知,更新学习理念,使学生意识到本课程的多元化特色,逐步构建完善的、科学的教学课堂体系,为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提供保障。
第三,促使课内教学与课外教学的有机结合。参与式教学法能促使课内教学与课外教学的有机结合,使学生在参与过程中提升理论认知,强化实践能力,在实践中巩固理论知识,进而作用于价值选择等多个方面,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夯实法治观念,为学生人文精神的培养铺平道路。简而言之,参与式教学法加快了课内教学与课外教学两者之间的结合,实现了课内教学的延伸,弥补了课外教学的不足,更加利于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素养的形成。
二、参与式教学法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的应用思路
(一)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突出教学手段的针对性
参与式教学法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的应用,要明确教学目标和教学原则,在内容选择上避免脱离实际,严格按照教学改革要求,参照教学大纲内容,根据学生的成长规律与个性特点,尽可能采取贴近学生实际的教学方式,突出教学内容的丰富性,以此彰显教学活动的针对性。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实践环节,建议教师了解现阶段学生的发展状况及成长状态,具体包括讨论会的组织、问卷调查工作的开展、与学生日常交流等等,掌握学生的具体实际情况,参考教学大纲内容,为教学内容的确定提供方向指导,从而使得教学形式的设计与优化更具可行性,符合学生现阶段的学习需求。另外,在教学活动的组织过程中,要对学生成长中的疑问给予有效指导。在指导的过程中,教师要深入学生内心,纠正其思想上的错误认知,使其免受心理和情绪的干扰。
(二)突出教师的导向作用,引导学生全面参与课堂
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应用参与式教学法,要求教师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及个性特点优化参与式教学法,使教学形式更加多样化,从而满足不同学生的各种需求。例如部分学生对未来的职业方向具有一定的敏感性,那么此时就可以强调职业精神培养,而部分学生对家庭相关的法律知识具有一定的学习需求,那么此时教师可以有针对性地渗透与婚姻家庭法律知识相关的内容,给予学生有效指导,突出教师的导向性作用。整个过程中,教师要一改以往绝对权威的角色,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及学习需求,采取有效的指导方案,给予学生足够的尊重,然后通过耐心而全面的指导,达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
除此之外,教师应在课堂教学工作开展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预留一定的时间进行补充,然后采取学生评价、教师批改等方式,引导学生全面参与其中,通过引导使学生强化自信心与自豪感,与教师产生情感共鸣。另外,教师在学生参与实践教学活动的过程中,要不断对其进行知识的拓展与延伸,使其掌握丰富的理论知识,不断提高问题分析能力与辨别能力、解决能力,达到更高的理解力,使得掌握的道德知识与法律知识内化于心,为学生的全方位发展打好基础。
(三)组织实践活动,延伸教学空间
参与式教学法的实践与应用不应局限于课内,而是要不断拓展空间,以更为广阔的思维方式重塑教学模式。参与式教学法要求教师在实践教学过程中组织各类实践活动,突破时间与空间的局限,创设与理论教学相适应的教学情境,而后引导学生在良好的课堂环境中接受有效的教育。譬如,教师可以利用清明假期带领学生参观烈士陵园、英雄烈士纪念碑等,在参与此类实践活动的过程中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起到教育与引导的作用。学生在诸多实践活动中也会逐渐形成良好的道德修养及高尚的个性品质,逐步提高社会责任意识,强化社会认知与法律素养,为日后步入社会打好坚实基础。
(四)借助先进技术手段,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
新时代下,将信息技术与教育领域相结合是必然趋势,也是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应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突出教学全过程的灵活性和生动性,进一步提高教学效率,进而达到更高的教学质量。参与式教学法的实践应依托于现代化教学体系,对学生呈现多样化的教学形式,或是根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要求使用丰富的教学资源与传媒资源,营造灵活有趣的教学氛围,使教学工作的落实更具实践性与时代性。譬如,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过程中,应用参与式教学法可以依托先进的技术手段,确保教学的灵活性和真实性。在实际教学环节,教师可以引导学生设定主题,如以校园生活的真实状态与情感融入为主题拍摄视频,并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专业知识渗透其中,在实践过程中提高学生的道德修养和法律素养,真正做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进而融入更为丰富的情感,与所拍摄视频内容形成心理共鸣及思想共通,进一步提高教学效果,使得参与式教学法的应用更具实效性和趣味性。
(五)运用案例教学法,强化理论引导
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实践中,教师可以运用案例教学法来保障理论教学引导的针对性,切实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在活跃的课堂氛围中能够主动求索,在面对问题时能够全方位参与教学实践,并紧跟教师的教学指导,在挖掘自身内在潜力的基础上使问题的处理更加全面与深入,从而有效突出参与式教学法的应用优势。此外,案例教学法的应用价值还体现在能够培养学生的理论分析能力及实践能力,学生在参与案例分析与解决的环节时能针对实际情况不断进行总结,在总结中培养自行分析的能力,针对问题的实际情况做出正确的选择。如此一来,教师的课程教学不仅更具实践性,也达到了知行合一的教学目的,有助于学生形成正确的思想道德和较强的法律意识,有助于全方位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尤其在学科核心素养提升这一层面。
(六)建立完善的考评体系,确保评价效果
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过程中应用参与式教学法,除了采取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外,也要注重运用考评体系,确保考评的全面性和深入性,全方位重视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养,切实发挥考评的价值。这就要求教师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注重教学改革理念的渗透与实践,其中建立完善的考评体系无疑是工作中的重点。教师应根据多年来的教学经验并结合学生参与课堂的实际情况,在激发学生学习动力、保证学生学习效果的前提下,逐步建立完善的考评体系,真正做到考与评的有机结合。在考评体系的建立过程中,应当从教师考核和学生自评两个方面进行分析。教师考核是十分重要的环节,具体可将其细化为日常考核与期末考核,而学生评价则包括自我评价与学生互评,尽可能做到师生考评的有机结合,切实突出考评体系建立的价值。
在考评过程中,教师要注意相关的工作事项,比如在考评体系的完善阶段应及时剔除冗余复杂的内容,针对考核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其中考核权重也要做好衡量,比如期末考试的权重应尽可能占50%,剩余50%也要做好相应的划分,而学生互评应占10%左右,学生自评占5%,其他则设定在日常考评方面,具体包括学生参与实践活动及课堂活动等等。除此之外,无论是学生自评还是教师考核,都要对考核内容进行切实分析,比如学生自评方面要重点针对学生日常行为习惯的养成进行重点评价,尽可能以客观、全面、深入的角度进行分析,确保学生自评的有效性;教师考核则要针对学生在课堂上的参与积极性及其他行为表现进行综合考核,并且要相应地参考期末考试成绩等,确保考核的全面性与完善性,突出考核评价的公正性与有效性。总而言之,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价体系有助于学生在日常行为中培养良好的思想意识和行为习惯,有助于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养的提升,有利于学生形成牢固的法律意识,为学生更好地形成学科核心素养打好基础,也为学生日后的成长与发展奠定基础。
三、结语
综上所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实践环节有必要应用参与式教学法,以此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与学科核心素养,为学生的学科核心能力的提升打好基础,最终提高课程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