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微信侵权类内容规范
2021-06-09科技期刊
3.4.1.1发送或传播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如发送或传播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内容的;
3.4.1.2未经授权发布他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微信号、照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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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1发送或传播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如发送或传播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内容的;
3.4.1.2未经授权发布他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微信号、照片等个人隐私资料,侵犯他人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的;
3.4.1.3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或者通过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荣誉,侵犯他人名誉权、荣誉权等合法权益的;
3.4.1.4未经授权发布企业商业秘密,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
3.4.1.5其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3.4.1.2未经授权发布他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微信号、照片等个人隐私资料,侵犯他人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的;
3.4.1.3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或者通过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荣誉,侵犯他人名誉权、荣誉权等合法权益的;
3.4.1.4未经授权发布企业商业秘密,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
3.4.1.5其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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